迁安市技师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我院拟于2024年6月上旬,面向全市开展电工、钳工、车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一)、电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二)钳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三)车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5月20日。
报名地址:迁安市技师学院培训楼207职业技能建设办公室(地址:迁安市惠隆大街西段)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报名资料
(一)、报名提交电子版资料:
1、河北省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最新版);
2、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大小不能超200K);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毕业证扫描件(不可造假);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6、工作证明原件扫描件(或PDF版);
7、前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根据所需报考条件提供);
电子版要求:
1、文件夹命名规则:身份证号+考生姓名;
例如:1302261996023xx51张三(不得有空格)。
2、考生白底照片命名规则:以考生的身份证号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能超200K,照片格式为jpg。
3、其余资料命名规则:考生的身份证号+资料名称进行命名。例如:13022619960230xx51毕业证(不得有空格)。
(二)、纸质版资料邮寄内容:
1、河北省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需本人签字、日期,建议在负责报名教师指导下填写以免填错返工);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一张);
3、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工作证明(盖章彩色原件);
5、前等级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6、学员资料装订顺序:申请表-学历-身份证-工作证明;
五、证书查询
登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系统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http://he.nvq.net.cn/。
证书样式
按照省人社厅《河北省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涉及198个职业(工种)收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有关规定,规定收费。
七、注意事项
若本期工种、等级报名人数不足,认定顺延至下一期。
八、成绩认定和证书颁发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由迁安市技师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报名联系电话:0315-5352697
19803257358 13400455358(微信同号)
联系人:张老师
报名地址: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安市技师学院)培训楼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