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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师资选拔、培养和考核评价制度
为切实贯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优秀教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师资选拔、培养和考核评价制度。
一、师资选拔、培养和考核评价的目的
通过选拔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并具有一定实践能力的年轻教师进行重点培养,使其成为专业带头人,成为学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能够影响带动学校整个教师队伍的向前发展,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
用新的教育理念考核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帮助全体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师资选拔、培养和考核评价的原则
(一)选拔、培养原则
1.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
2.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工程系推荐,学校评选的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选拔。
3.坚持定期选拔,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骨干教师的选拔,入选者予以重点培养,实行严格考核。
4.对选拔出的教师优先安排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培训、比赛等活动,增加其锻炼机会。
(二)考核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里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标的共性要求,又考虑到地域环境和学校条件的差异,探索利于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
三、师资选拔、培养的实施
(一)做好师资选拔、培养规划
师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不仅要有详细的、系统的培养计划。在青年带头人的培养上,应注重专业基础理论的学习,让青年带头人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完善的自身修养。在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上,要加大对其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保障学校专业带头人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要注重带头人的搭配方式,一个团队中最好的带头人状态就是一位青年教师和一位中年教师,因为在日常的工作中,两位带头人的性格和教育方式较为互补,能够协同将培训过程中的任务做好。
“走出去”和“请进来”齐头并进,学校应定期引进行业企业专家或能工巧匠等优秀人才来与校与专业带头人进行学术的切磋和交流,也可以将优秀教师外派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或交流,提高专业带头人的真才实学,这样才能实现拥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 的目的,从而将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到最佳。
(二)选拔标准
选拔标准要秉承选择复合型人才,其人才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一定要强,要坚持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专业素质要达到一 定标准。德才兼备的概念,即德和才要同时拥有。有才无德,就会造成其带头人专业素质很强,但品行很差,这样很难为学生创造一个正面的学习气氛,最终导致学生的思想作风、性格修养都不能得到很好的熏陶。有德无才,就会造成带头人有很好 的品行,但专业素质欠缺,最后导致学校的学生品行非常端正,但专业素质和能力非常欠缺。
(三)选拔程序
公开公平公正是选拔程序的基础也是原则,选拔学科带头人的过程中要完全透明化,经各工程系初选后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拟定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人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教师的个人权益和带头人的质量,提高选拔工作的公信力,才能够有效地发挥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成为他人学习的典范。
(四)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一定要具有较好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不仅要自身优秀,还要有团队协作意识,善于沟通和交流,能够带来整个团队共同进步,使学校的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上来。
四、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标准要全面
制定全面的考核评价制度是学校培养带头人的重要途径之一,在面对不同带头人群体时,学校应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制度,要严格的按照其“三高”要求来制定相关制度,三高分别为:高标准、高质量和高水平,不仅要学术上制定完善的相关考核制度,还要在教师品行上有严格的约束条约。在带头人的职业道德、教研教改、带头能力、团队建设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这样才能保障考核具有全面性,对带头人的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考核内容、标准及结果
1.对选拔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能是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2.考核标准以每人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工作中有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及途径
1.评价内容
(1)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教学,与时俱进;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公正、诚恳、具有健康心态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
(2)了解和尊重学生。能全面了解、研究、评价学生;尊重学生,关注个体差异,鼓励全体学生充分参与学习,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赢得学生信任和尊敬。
(3)教学能力。能依据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选择利用校内外学习资源,设计教学方案,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学习兴趣等;善于与学生共同创造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4)交流与反思。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能对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并制定改进计划。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热爱学习。
2.评价方式和途径
教师自评:应用自评里表、教学反思、阶段性工作总结、个案分析等自我反思方式,气可比对象比较,要求能经常地反思,自觉地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客观地分析别人的评价意见,确定自我发展目标,实际可持续性发展。
同事互评:应用教学案例分析和研讨、说课、听课与评课、述职测评或展示成长记录等交流方式,调查问卷或互评量表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建立教师教学个案研究制度,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进行互评,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领导评价:应用面谈、座谈会、评课或教师述职等交流方式,日常观察、常规检查记录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领导评价时要实事求是,注意营造和谐、民主的氛围,关注教师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体现关怀,注重发现教师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学生评价:应用问卷调查、学生作业、学生成长册填写或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三严”要求是多层考核评价的基础,三严分别为严肃、严格和严谨,分层考核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带头人平时考勤考核、日常表现考核和综合考核。除了对带头人有平时的考核外,还要制定一年一度的考核,这是对带头人学术水平的最好检验方式,只有这样进行多层考核评价,才能保障带头人的综合素质。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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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修订
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为使任课教师业绩考核更科学规范高效、更公平公正,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和教务处、实训处、各工程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教学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考核工作;考评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考核细则,做到每一项考核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下表:
项目 | 要素 | 权重 | 考 核 标 准 | 考评 方法 | 考评 部门 |
工 作 纪 律 | 出勤 | 10 | 升旗、集会缺席1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中间漏岗每次扣0.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0.2分,旷工每天扣1分。法定的婚、丧、产假不扣分。 | 考勤系统 | 人事科 |
授课 | 5 | 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1分;上课吸烟、打电话、随意上自习等扣0.2分,出现乱课或教师无故离开课堂扣0.5分。其他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每次扣0.5分。 | 检查 学生 反馈 | 各 系 | |
晚自习辅导 | 5 | 不参加辅导的该项为0,每周至少一次晚自习辅导,每缺一次辅导扣0.3分。 | 检查 | 各 系 | |
到课率 | 5 | 5×(实际上课数/应上课数)。 | 逐月统计 | 各 系 | |
常 规 教 学 | 教学 资料 | 2 | 按时完成上交计划、总结、教学日志、教学进度表、听课笔记等有关资料。缺一种材料扣0.2分。 不按学生成长平台使用、教学管理信息化使用要求工作,每次扣0.2分 | 检查 | 教务处 各 系 |
电子教案工作页 | 4 | 数量2分:按月统计,新授课一节课一个电子教案工作页,少一个扣0.1分。质量2分:期末按标准(环节齐全、条理清晰、体现重点难点、字体清楚工整)进行分档,A档2分,B档1.8分,C档1.6分。 | 检查 | 各 系 教务处 | |
作业 | 4 | 数量2分:按月统计,一节课一次作业,少一次扣0.1分。质量2分:期末按标准(题量、题型、学生完成情况、教师批改情况)进行分档,A档2分,B档1.8分,C档1.6分。 | 检查 | 各 系 教务处 | |
互听 互评 | 3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8节,听课少1节扣0.2分。同组教师互听教研组长要组织互评。 | 听课记录 | 各 系 教务处 | |
教学 效果 检测 | 5 | 文化课由教务处、专业课由系定期以统考或抽测的形式对各学科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测,以学生成绩确定教师此项得分。 | 学生成绩 | 各 系 教务处 | |
工作量 | 35 | (实际上课节数*3.5+附加课时)/20,分数不封顶。 | 逐月统计 | 教务处 各 系 | |
三方评教 | 学生 评教 | 15 | 所教全体学生赋分,每学期评1次。具体办法见《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学生评教)》。 | 评教结果 | 各 系 |
教师 互评 | 2 | 学期末以各系教研组为单位进行。 | 互评结果 | 各 系 | |
领导 评价 | 5 | 学期末由系主任、教学干事、教研组长组成考核小组综合评价。 | 评价结果 | 各 系 | |
学生管理 | 班主任 | 按每月文明班考核成绩分三档,分别加4、3.5、3分,双班主任不累加,学期成绩为每月的平均值。中途代班主任的按周计算,计算方法为(当月文明班考核成绩/4)*周数。 | 平时累计 | 学生处 各 系 | |
提质培优竞赛 | 教师 竞赛 | 1.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专业(学科)技能比武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唐山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2.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优质课评比,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获唐山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3.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优秀教学设计、优秀课件(教具、教学基本功大赛、科技创新大赛)、优秀教案等竞赛,获国家、省、唐山市级分别加2、1、0.5分。 4.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评比,获国家、省、唐山市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加6、4、2分,获得其他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分别加2、1、0.5分。 6.教师参加其他竞赛(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学校组织参加)由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加分分值。 注:教师参加迁安市级竞赛不加分。 | 获奖证书(同类奖励只加一项最高奖) | 教学工作委员会 | |
指导 学生 竞赛 | 1.指导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8、6分;获省级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4、3分;获唐山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 2.指导学生参加其他竞赛(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学校组织参加)由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加分分值。 | 获奖证书(不同次比赛累计加分) | 教学工作委员会 | ||
教学成果 | 1.在国家、省公开发行的教育专业期刊上(刊号为CN或ISSN)发表 800字以上独立撰写本专业论文分别加1、0.5分。 2.经学校批准,出版专著或教材的,主编加2分,副主编加2分,编委加2分(如有多个主编、副主编、编委的,则多人平分分数)。 3.经学校推荐参与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持出版发行本专业书籍的主编加2分,副主编加1分,编委加0.5分。 4.学校组织申报上级科研课题获批准的,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县级0.3分。 5.举办全校性的示范课每次加0.1分,举办系级示范课每次加0.05分。 6.提质培优优秀案例评选,报送省案例每个案例加1分,收录到学校案例集的每个案例加0.2分。 | 论文原件 立项通报 学校评比 | 教学工作委员会 | ||
教研组、专业建设 | 1.教研组长完成工作职责,每学期加0.2分。①每学期上交教研工作计划和总结;②每学期提供一次集体备课记录(含照片)、一次说课活动记录(含照片)、一次其他教研活动记录(含照片)、组织一次听课评课活动记录(含照片)。要求是详细记录,将表格填满,直接上交电子稿,一律用《教研活动记录表》。 2.专业带头人完成工作职责,每学期加0.2分。①每年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②每年提交一份专业建设调研报告;③每学期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交活动记录(含照片)。④组织建立校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编写创新教材。 | 检查 | 教务处 各 系 | ||
教学 改革 | 任课教师结合本学科实际: 1.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创新教材形态,推行科学严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学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经评审每一本加0.2分。 2.深化课堂教学革命,积极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每学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经评审每一项加0.2分。 3.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每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经评审每一项加0.2分。 4.每学期上交微课作品,经评审每人最高加0.2分。 | 评比 评审 | 教学工作委员会 |
说明:
1.上级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人社主管部门。
2.加分以获奖证书或者获奖通报为准;教师获奖必须是学校组织(推荐)上报的竞赛或者评比等(论文除外),未经学校组织或者批准,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参加的竞赛、评比的获奖证书不加分。
3.证书加盖的公章为政府、教育系统、人社系统公章的,加分按上表中分值加分,加盖其他类公章的降低一档计算加分分值。
4.教师竞赛3、4项:其中奖励分为一、二、三、四等奖的可在原赋分标准上分别按100%、90%、80%、70%折算,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完成人赋分再按折算后的 100%、 90%、 80%、 70%折算,第五及其以下完成人均按折算后分数的 50%折算。
5.论文:①系数:发表在我校《推进提质培优成果培育对教师发表论文予以资助的期刊目录》中期刊的系数为1,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的系数为2,发表在其他期刊的系数为0.5。②作者:与人合作发表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按以上赋分标准的50%、30%、20%折算赋分。③在教育教学论文集上(书号为ISBN)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加分为期刊分数的50%。(字数规定相同)。④论文内容要与教师专业相符合。
6.科研课题:立项和验收分别加相应分数的50%。课题负责人加分为相应分值,其他参与人员平分相应分值。
7.指导学生竞赛:只设团体奖的按团体奖成绩计算加分;团体奖和个人奖都有的竞赛项目,按团体奖和个人奖分别计算加分,按加分高的一项加分,个人奖加分分值为个人奖励等次相对应团体奖分值除以团体队员人数;只设个人奖励的按个人奖励等次相对应团体奖分值除以2,每位指导教师一次比赛加分最高不高于相应等次的团体奖励分值 。
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的按获奖情况加分,只有名次没有奖励等次的,学校按参赛队伍(人数)的10%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进行认定后加分。
备注:
1.各工程系任课教师由工程系考核汇总,体育教师由体育教研组考核汇总。
2.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未决问题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商定,此前校内文件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1年9月修订